关于近期锂电池强制认证政策的几点思考

1、3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对锂离子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锂离子电池、移动电源、便携式储能纳入强制认证!开始受理日期为今年8月1日,强制认证过渡期为一年!
2、强制认证将积极推动电子数码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促进行业品质提升,企业应高度关注过充电、热滥用、重物冲击、短路等常见抽查不合格项目。
3、根据总局认证要求,移动电源涵盖充电宝、便携式储能电源、露营用移动电源等,笔者认为共享充电宝、应急启动电源应属于强制认证界定范围内的产品,但具体是否纳入,仍需等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明确信息。
4、因强制认证中采用了GB31241标准,其中涉及重物冲击测试,强制认证将推动便携式储能电芯走向磷酸铁锂电池方向,确保电池安全性。

5、共享充电宝应具有共享性质,应在强制认证启动时尽快进行认证,明年八月一日,市场中流通的共享充电宝应具有3C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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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用铅酸电池在机房使用的UPS电源应不属于强制认证范围,但是集成了汽车点火和UPS功能的便携式储能电源应属于强制认证范围,但具体是否纳入,仍需等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明确信息。
7、大家非常关注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目前正在制定强制性国标)并不在这次强制认证范畴,电动工具、清洁机器人、电子烟用锂电池(不在31241范围内)也不纳入此次强制认证,后续是否纳入,仍需等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明确信息。
8、强制认证工作将推动企业材料及制成工艺进步。
9、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的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剩余处,未获得CCC认证将不允许进入国内市场销售。
10、预计启动强制认证后,认证需求较大,相关企业应在八月一日尽快启动认证工作,并在过渡期到达前消化完不满足强制认证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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